2019年8月26日《土地管理法》迈入了里程碑式的重大修改!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修正案。
此次修改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“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,需要使用土地,必须使用国有土地”的规定。关于此次修改我们可以理解为:国家主动放弃对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的绝对垄断!允许“农田入市”。
所以深圳小产权房将无条件全部转正!这也是深圳小产权房行业的大喜的日子来到!随着《土地管理法》的“修正”,深圳小产权房的难题得到解决!住在小产权房里的几亿中国人口,有必要喜气洋洋,敲锣打鼓的庆祝他们的新生!
旧的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明令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土地,只有将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,该幅土地才可以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。旧的《土地管理法》砌起了农村和城市的深沟壁垒,使得中国城市和农村的二级分化与日俱增。
虽然现在中国已经摆脱了农村人进入城市的所有界限,而城市人进入农村则为限制重重,在城乡之间仍然是一条单行道!城市可以随便进出,而农村却只可出不可进,这究竟是为什么?这种单行道的交通造成的结果是,贫穷的农村依旧贫穷,改革开放不能把它的富裕带给农村。
尽管农村的土地的性质是集体的土地,它不是国有的土地。但农民只享有使用权,却没有土地的处分权。它只能把它的土地卖给国家,它卖给国家的价格是几万元一亩,可国家卖给房地产商是几百万元一亩,几千万元一亩。
它为国家贡献了天量的土地财政,可它却严重的损害了农民土地的权益,这就是农民贫穷的根源。新《土地管理法》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“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,需要使用土地,必须使用国有土地”的规定。
新《土地管理法》的改革,让深圳小产权房得到了重大的管理制度突破,结束了持续了二三十年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,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,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阻碍,这也是新《土地管理法》最大的亮点。